永發(fā)改價〔2017〕338號
關于調整我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檢測
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qū)發(fā)改委、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檢測機構:
根據湖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我省機動車檢驗檢測檢定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湘發(fā)改價服〔2014〕1029號)、《關于取消、降標和放開一批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湘發(fā)改價服〔2016〕144號)文件精神,在組織成本測算和價格調整座談會以及參考周邊地市價格水平的基礎上,經研究,現將我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檢測服務收費標準調整情況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檢驗檢測服務收費標準:小型車180元/車·次(7座以下不含7座客車及車輛總質量3.5噸以下的含3.5噸貨車);中型車200元/車·次(7—19座以下不含19座客車及車輛總質量3.5噸以上至6噸含6噸貨車);大型車220元/車·次(19座以上客車及車輛總質量6噸以上貨車);摩托車70元/車·次。
二、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檢驗檢測服務,對檢驗不合格車輛,第一次復檢不收費,第二次復檢按不高于收費標準的60%收取,從第三次復檢開始不再收費;對檢驗合格車輛,在規(guī)定檢驗周期內不得重復檢驗并收費;收取檢測費用后,不得另行收取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拓印費及其他任何強制性檢驗發(fā)證前置服務費;因檢測機構原因而復檢的不得收取檢測費用。
三、各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必須具備符合質監(jiān)、交警等部門要求的資質條件,取得相應證書,并到所屬價格主管部門申報核準后方能收費,收費必須使用國家規(guī)定的票據。各單位接此通知后應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督促各檢測機構務必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檢驗檢測檢定頻次、服務承諾和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四、本通知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期間省發(fā)改委和市人民政府若有新的規(guī)定,從其規(guī)定。
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9月30日